备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3月初,我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了《工作方案》。4月9日,我局书面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15家市直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扫黑办、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馆)意见。其中,郎溪县人民政府、绩溪县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财政局4家单位反馈了意见,市公安局书面反馈无意见。其余单位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我局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工作方案》(讨论稿)。4月24日,我局分别向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对文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4月27日,我局召开局务会讨论并通过该文稿。4月29日,市司法局审查通过征求意见稿。5月7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纯根主持召开会议对《工作方案》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对各市直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采纳情况逐一说明,进一步统一了意见,会后我局进一步修改。5月15日,该文稿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6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在文稿中增加了“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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