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依据:
《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
二、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遵循自愿原则。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连续就读4个条件之一的,都可以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者学校统一代为申领居住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